产品分类
新闻中心当前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医药冷库温湿度监控系统应满足哪些要求?
医药冷库温湿度监控系统应满足哪些要求?
 

医药冷库温湿度监控系统符合新版GSP、GMP认证,系统稳定、精度高,有声光报警、短信报警功能,全程监控储存药品的仓库中和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设备中温度、湿度参数,确保储存和运输过程的药品质量。统一装配智能化的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以满足国家药品监管的要求和政策。

医药冷库温湿度监控系统测点终端数量及位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每一独立的药品库房或仓间至少安装2个测点终端。
(2)平面仓库每300平方米面积至少安装1个监测终端,每增加300平方米面积至少增加1个测点终端,不足300平方米的按300平方米计算。平面仓库测点终端安装的位置不得低于药品货架或药品堆码垛高度的2/3位置。
(3)高架仓库或全自动立体仓库的货架层高在4.5米至8米之间的,每300平方米面积至少安装2个测点终端,并均匀分布在货架上、下位置;货架层高在8米以上的,每300平方米面积至少安装3个测点终端,并均匀分布在货架的上、中、下位置;不足300平方米的按300平方米计算。
高架仓库或全自动立体仓库上层测点终端安装的位置,不得低于上层货架存放药品的高位置。
(4)储存冷藏、冷冻药品仓库测点终端的安装数量,应当符合本条上述各项的要求,其计算安装数量的单位按每100平方米面积计算。每台独立的冷藏、冷冻药品运输车辆或车厢,安装的温度测点终端数量不得少于2个。车厢容积超过20立方米的,每增加20立方米至少增加1个测点终端,不足20立方米的按20立方米计算。每台冷藏箱或保温箱至少应当放置一个可移动的测点终端。

注意:切勿将温湿度采集器放置于门口、窗边、空调、加湿器、除湿机、制冷设备等旁边,已导致测量数据失效,没有意义且不符合药监局要求。


杭州德鲁克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备19002685号-2
技术支持:化工仪器网 GoogleSitemap
地址
杭州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泉路22号2幢8304-1室
电话
0571-89182391
传真
邮箱
422954@qq.com
网址
www.wsdjiankong.com